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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发布日期: 2017-11-05 12:01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服务部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服务对象:个人

  法定办结时限:15日。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核实的,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边境旅游出入境通行证:1日。

  收费:一次出入境有效  15元/本;

  多次出入境有效   80元/本。

  办理地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崇左市:7968292;扶绥县7521558;大新县3628509;天等县3526609;宁明县8624761;龙州县8816336;凭祥市8535266;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系边境地区公民的,提交:(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则还需提交监护证明材料;(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2.申请人系非边境地区公民的,提交前款第(一)、(三)、(四)项规定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一)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其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二)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导游证及复印件;申请人系台湾居民的,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照上述规定提出申请。

  3.因国籍冲突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及外国人护照;

  4.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和香港定居类许可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无法入境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需提交原证件;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需提交大陆居民子女出具的台湾出生证明。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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