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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发布日期: 2017-11-04 16:36                

    事项名称:出生登记

  服务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0元

  办理地点:落户地派出所

  咨询电话:扶绥县7513676;大新县3623020;天等3531160;

            宁明县8688863;龙州县8832755;凭祥8535008

            江州区7988060

  所需材料:

  1.婚生婴儿(含政策外生育)申报户口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及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原件);

  2.非婚生婴儿(指父母是我国公民,在国内非婚生育的婴儿)申报户口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及婴儿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非婚生育说明;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原件);

  3.国(境)外出生申报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及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及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原件);

  4)婴儿及婴儿父母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婴儿已取得住在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五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

  4.婴儿父母双方是单位集体户出生登记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原件)

  3)婴儿父母结婚证;

  4)婴儿父母双方集体户户籍证明;

  5)房产部门出具婴儿父母在本市名下无房产证明;

  6)单位出具同意出生入户证明。

  5.婴儿父母双方是高校学生集体户出生登记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婴儿父母及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5)婴儿父母结婚证;

  6)婴儿父母双方集体户户籍证明。

  6.婴儿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出生登记

  1)申报人填写《出生登记申报表》;

  2)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婴儿父母及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5)婴儿父母结婚证;

  6)婴儿父母原籍户籍注销证明;

  7)部队出具婴儿父母为现役军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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