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30 09:17                
崇左市常住户口公民
二、申领条件
1.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受理机关
县(市、区)公安机关户籍办证大厅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四、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请人。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