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07 09:12         来源:崇左市体育局        
少体校运动员教练员训练期每年按300天计算,小学阶段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为每人每日20元、初中高中阶段运动员教练员为每人每日25元;服装补助为小学阶段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年500元,初中高中阶段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年800元。伙食费和运动服装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建立相应的动态增长机制。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打好体育翻身仗、重振广西体育雄风”目标要求,贯彻落实2月24日全区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体育各项工作,出台加强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政策是个重大利好,为保障我市青少年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好全市业余训练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当前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推动崇左市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