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3-03-20 19:38                 作者:市住建委
用水类别 |
第一步调整后水价(从 |
第二步调整后水价(从 |
一、居民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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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月用水量≤ |
1.59 |
1.76 |
第二阶梯:28立方米/户<月用水量≤40立方米/户 |
2.38 |
2.64 |
第三阶梯:月用水量> |
3.18 |
3.52 |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
1.93 |
2.10 |
三、特种用水 |
3.83 |
4.00 |
注:l、表中价格已含水资源费,但尚未包含污水处理费。
2、表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
3、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