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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 2016-12-01 18:44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 双方当事人各提供2张2寸本人的免冠彩色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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