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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崇左市各地驾驶员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指南

发布日期: 2016-11-25 16:09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方便广大驾驶员朋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下发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崇左市各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基地的开放时间和具体地点公布如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天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而驾驶人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崇左各地学习班的开班时间及地点如下↓

驾驶员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间和地点的相关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以下简称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此类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根据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考试。

 

2、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此类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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