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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4 16:3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几起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坠楼、一氧化碳中毒以及安全用电等方面。为有效遏制涉及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层层包干,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局一把手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重点抓,综治安全干部要具体抓。切实落实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履行好安全职责。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安全责任分解到领导和股室,层层落实责任制,保障师生安全。

    二、抓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并把法制、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中小学课程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遇险自救技巧。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加强对学生教学与生活环境、饮食、饮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学校小卖部及食堂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品,不容许“三无”食品进入学校,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保证原料和食品新鲜、干净、卫生。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严格体检,对患有传染病者,坚决辞退或调岗。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和严重“脏、乱、差”的小食店要报请工商、食药监、卫生、城管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使孩子们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知识。一是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拒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运营许可证)车辆和农用车、摩托车。二是加强对学生乘坐校车的教育,一定要落实好学生的交接手续。

(三)加强学生活动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楼梯通道管理,防止学生互相挤压踩踏。在做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要推拉、拥挤,同时还要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各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二是加强学校对体育活动的管理。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安排在校园内进行,禁止组织学生在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校内活动场地不足的,要采取错开体育活动时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内容等措施来解决。三是加强校外活动管理。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庆典活动。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支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建立火灾隐患定期检查机制。要定期对宿舍、教室(含各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师生密集场所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实验仪器室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二是禁止学校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或组织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三是防止因电线老化、电器短路、线头裸露和化学用品等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四是要完善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夜间学生宿舍安全疏散出口被封堵的现象。值班行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切实落实保安巡逻和各项安全制度保障。

(五)加强心理咨询,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关注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广大教师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不得歧视;对于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制的办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

(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开展禁毒教育师资培训,配备校外禁毒辅导员,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学校落实禁毒专题课程达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学后和毕业前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积极建设禁毒教育基地,认真组织师生参加禁毒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七)加强校园“三防”设施建设工作。一是配足配齐专职保安员。学校保安员应从专业保安服务公司聘请,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学校或教育局原已自聘的保安员应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名参加培训和国家保安员考试,持证上岗。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l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l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l名专职保安员。二是成立校园内部教师护校队。教师护校队以男教师为主体组成,结合学校实际,中等规模以上学校(500人以上)一般由5-20 名教师组成;中等规模以下学校一般由3-5名教师组成。主要职责为动态开展校园巡查,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等。三是配足配齐防护器械。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人)、防护盾牌(1/人)、防刺背心(1/人)、防割手套(l/人)、橡胶警棍(l/人)、强光电筒(1/人)、自卫喷雾剂(1/人)、安全钢叉2 套。四是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学校大门外、大门口,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应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 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五是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在门卫值班室和学生宿舍楼(区)值班室重点部位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与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服务台”联网。六是中途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不得入校。按照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加强门卫值守、内部巡逻和重点守护,特别是幼儿园集中上放学期间,要严格执行接送卡查验制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于学生家长中途接送学生的,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在门外进行交接,家长一律不得入园。

三、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薄弱环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经常检查和消除校舍、教学场所、生活设施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校舍倒塌、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对校内建筑物的建筑质量实行监控排查,及时做好加固、维修工作,防止因门窗玻璃脱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财务室、档案室、电脑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要害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进行重点管理和集中整治,贵重物品、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等危化物品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放,必须建立专账,对危化物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落实好学生交接手续,是否存在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防安全事故

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对造成学校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查找安全工作薄弱环节,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重新制定或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学校发生的紧急信息报到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及时妥善处理;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1211日前将排查情况总结报我局体卫艺科邮箱。请有校车的县(市、区)教育局收集本辖区各学校的校车资料(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于1211日前寄(送)至我局体卫艺科。

体卫艺科地址:崇左市佛子路37号市教育局210室,电话:7837803

体卫艺科联系人:刘本全,电话:18877189263

 

                                                         崇左市教育局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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