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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变更业务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发布日期: 2016-11-30 16:34                

申请人(印章):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变更业务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一、合格证变更情况

  1、变更法定代表人

  2、变更单位名称

  3、变更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4、变更地址(仅限于政府调整道路名称时)

  二、消防安全合格证变更需提交材料

  1、申请变更报告(注明变更事项);

  2、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

  3、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办理变更时新旧法人代表人代表需同时到现场,如不能到现场还需提供新旧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变更地址需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变更需提交材料

  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办理。需要提交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和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报告(注明变更事项);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3)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公章)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新旧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场所平面布置图、位置图)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注:办理流程和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程序相同

  窗口电话:0771-7988331         投诉电话:0771-798811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7:30

  地址及办事窗口: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市公安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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