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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助推宁明县建筑安装产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17-12-21 17:46                

  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建筑工程施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今年1-11月,公司提供工程服务申报销售收入为7350.68万元,按照简易计税方式适用税率3%,应缴增值税219.06万元,按营业税应缴纳225.64万元,税负下降6.58万元,降幅2.92%。据悉,该公司在2016年5月至9月期间,税负整体是上升的,其导致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关联行业复杂且企业管理不规范。涉及材料种类“散、杂、多”,且材料供应商经营规模大小不一,如水泥、砂石、土方及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供应,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作为主要材料的混凝土,由于混凝土企业基本上没有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实行的是简易征收,企业往往也不能获得有效抵扣。二是挂靠经营多且财务管理不规范。建筑安装行业竞争激烈,合作的多为挂靠经营,直接造成管理粗放、千方百计压低成本的后果,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对挂靠项目的成本管理、材料采购无法有效控制。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在国税部门的大力帮助下,管理也规范了其税负也整体呈下降趋势。在这期间企业测算缴纳营业税315.18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303.96万元,税负下降11.22万元,降幅3.56%。其主要措施是:一是在国税部门的宣传辅导下,企业充分利用“营改增”税收政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修改调整工程合同等方式享受“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有效降低税负水平;二是企业充分利用增值税抵扣链条,通过选择较为正规的供料商,尽可能的取得进项发票用于抵扣,实现税负下降。 

  营改增以来,宁明县国税局全面有序推进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除做好征管衔接、信息核实、政策宣传外,还深入开展政策大辅导,确保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税改红利。为让企业充分享受到税改后的政策红利,该局一是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税大厅、内部网站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结合便民春风办税行动,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使纳税人深刻认识营改增带来的财务核算变革和增值税发票抵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二是通过国地税联合培训、上门针对性培训等方式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建筑业营改增和财务核算知识专题辅导,增强财务人员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要求的认识,培养在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使用等方面索要专用发票的意识,全面提升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三是通过深化纳税服务,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推送针对性涉税法律、法规,政策,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充分享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并实现涉税零风险。四是通过日常征管和税收稽查,督促企业完善合同约定、规范经营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合理选择供货企业,最大限度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强化进项税额抵扣,帮助企业以“营改增”为契机,尽快完成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财务体系和上游企业选择等方面的转型,为真正实现企业减负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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