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明县国税局在税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和税收优惠后续管理上与放管服相结合,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不断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税收优惠备案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纳税人行政许可19户次;备案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等在内的12项增值税税收优惠48条;备案纳税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内的5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