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9-08 09:33                
根据《崇左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中标承办第二轮崇左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崇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因病住院和门诊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其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5500元的,按照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二次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进一步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倾斜,不断提高贫困群众保障水平,扩大贫困群众受益面,再创大病保险与扶贫相结合的新亮点。合同签署后,参保患者可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大病保险服务网点进行大病理赔结算。(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彩惠 李易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