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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挂牌成立

发布日期: 2017-02-21 11:0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3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672号)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经市编委会同意,我局于近日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该科室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的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常态化发展阶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成立后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依法制定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措施办法;编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长期、年度发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指导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措施办法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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