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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 2017-06-19 21:49                

    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告中,涉及我局管辖的食品生产企业1家,具体为崇左市天添乳品厂生产的酸乳饮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GC16450165118

样品名称

酸乳饮品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2016-08-12

规格型号

180mL×12杯

标示生产者

崇左市天添乳品厂

被抽样单位

崇左市天添乳品厂

检验不合格项目

蛋白质

检验机构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崇左市天添乳品厂生产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21732-2008标准要求的酸乳饮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崇左市天添乳品厂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销售涉案酸乳饮品的违法所得159元;2.处5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崇食药监食罚20161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崇左市天添乳品厂排查问题原因为巴氏杀菌机加热板片破裂导致热水漏进奶中,同时自检取样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崇左市天添乳品厂已针对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并向我局递交整改报告书。2016年10月18日,我局对崇左市天添乳品厂以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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