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根据崇左市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17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崇处非办发〔
2017〕
3号)文件精神,我委定于
2017年
5月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扎实深入推进开展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力扩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联动效应,从源头入手,使宣传的触角深入到更广大的基层乡镇、农村,侧重加强乡镇、农村群众金融基础知识普及,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主要采取化整为零、分片包干的方法,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按自治区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本行业、本单位深入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17年5月
活动地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自行选取一个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点开展活动,也可依托本单位扶贫点开展。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宣传。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等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广大农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四、宣传方式
(一)在本单位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点,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开展咨询服务。
(二)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发布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信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着眼于基层和社会公众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形成机制,常态管理。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注重借鉴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建设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材料归档。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宣传活动自制的材料、活动的图片资料、总结等),于2017年6月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联系人:何文华,电话:7969223,邮箱:czw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