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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左市建筑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 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3 10:41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崇左市建筑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3

 

        崇左市建筑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及遏制我市建筑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崇左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安委[2016]9)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潜在危险源,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通过实施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强化过程管控,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工作目标

2017年底,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实现建筑施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燃气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良好局面,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机制精准有效;逐步构建形成完善的全员、全岗位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指导体系,建筑施工现场和燃气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体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委主任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建科、质量监督站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科。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实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调查研究、安全风险机制调查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对策措施研究;对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广各地、各有关单位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大安全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升全市建筑行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工作措施

()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和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严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各级督查、现场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制定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对标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严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总牵头作用,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而没有明确总、分包安全责任的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四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审查、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责任,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全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3.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现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季节和重点施工部位和关键环节编制隐患排查计划,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帐。监理单位要及时辨识危险源,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要向监督管理部门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完善市级核查、县级排查和企业自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4.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切实增强安全专项整治实效。明确整治的范围、重点、步骤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牢牢抓住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治本,特别是加强对建筑施工深基坑、模板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工人临时宿舍火灾以及城市燃气管道、天燃气门站、加气站、储备站、压缩站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建筑行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和生产经营场所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作。

1、强化准入机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人证相符。城市燃气方面,燃气经营企业在办理经营许可或延期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的安全技术规定,对燃气设施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燃气设施定期巡查、定期维护更新、事故接报报告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同时燃气企业应建立专业抢修队伍,储备充足抢修物资,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并切实履行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义务。

2、全面开展建筑市场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全面履行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承诺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人证相符,凡人证不符和无证上岗的必须严肃处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安全意识。

3、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燃气生产设施和重点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无事故。重点掌握燃气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距离、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定期检查检修检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相应设备配备和演练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餐饮场所等重要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情况;独立小区管道燃气供气情况等,做到了解实情有效把控。

(三)着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着力完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大力实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对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农民工现场作业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现场违规操作和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对其履职履约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2、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深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推行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由被动抓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通过召开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加强各企业、项目之间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等方面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对企业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考评量化管理,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标准化建设情况,要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企业进行标准化年度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资质升级、增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招投标加分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1.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指挥、组织调动、装备配备、专业训练、后勤保障和辐射周边服务等功能,提升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2.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各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3.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处置事故能力。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建筑工地施工企业从自身整体实际出发,逐步制定适应本单位的企业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切实提高了防范处置事故能力。

4.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事故调查处理要按照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在事故处理中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处理不当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高度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根据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龙州县列入全市建筑施工行业领域试点县,请龙州县按照市安委会以及我委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精准施策,落实工作措施。要紧紧抓住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时机,调整产能结构,严格准入条件,对已制定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措施,要严格落实,降低高危行业的危险系数。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挑战和不利因素,要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定期曝光重大隐患事故,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 “黑名单企业,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汇总,强化情况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随同本地区工作方案于918日前一并报送我委备案。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等四个当面)。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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