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崇左市人民医院申请设置卫生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吴晓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崇左市人民医院驻崇左市监管中心卫生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崇左市监管中心内 (崇左市江州区金马变电站附近)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2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崇左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批复(崇政函【2014】)47号》设置要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从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委医政科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771-7969251,0771-7988660
崇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