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崇左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18-01-03 08:55                

农民工朋友们: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向你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感谢你们的辛勤劳动,你们的付出为崇左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为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崇左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全力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在这里,给你们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三个提个醒:

  工作前,两个“要做到”

  一、要做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之前,做到“三个清楚”:1.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2.清楚施工单位名称;3.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要尽量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二、要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拒绝签订生死合同、阴阳合同、押金合同和卖身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如果是跟包工头干活,也要与包工头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工作中,两个“要注意”

  一、要注意配合企业用工管理。目前国家要求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与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请大家在工作时配合好企业的相关用工管理工作。

  二、要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工作中,大家要积极做好书面核算,把工作明细和应得工资写清楚。另外,你们还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工作后,两个“要掌握”

  一、要掌握投诉具有时效性。工作完成后,发生工资被拖欠时,首先要找到所在工地的项目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不要轻信包工头做出的口头承诺,更不要等完工撤场了或是春节前再来投诉,拖欠的时间越久越不利于追回你的工资,一旦超过法定的查处时效,便丧失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二、要掌握维权的正确途径。1. 一般性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公安部门条件的,人社部门会按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2.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和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欠薪,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3.工资存在争议的欠薪案件应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反映。理性维权,四个“要不得”,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要不得”;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要不得”;受雇佣到相关部门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要不得”;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个人借贷纠纷“要不得”。

  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一旦遇到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用工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崇左市劳动保障监察咨询举报投诉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崇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771-7834706

崇左市友谊大道崇左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大楼一楼101

江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7820958

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7

凭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8534356

凭祥市南大路7

宁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8688538

宁明县桥东路劳动大厦1

大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3629280

大新县环城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

天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3530517

0771-3534161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

龙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8830022

龙州县独山路41

扶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1-7516325

扶绥县扶绥大道10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邮箱:

崇左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桂ICP备:15007125号 网站标识码:4514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