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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问题编号21)

发布日期: 2017-11-02 16:28                

  

崇左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问题编号21)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41号)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714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涉及我市的8个问题中第6个问题(自治区问题编号21)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具体问题描述:2015年全区PM10浓度比2012年升高7%

   (二)自治区整改要求:1.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对渣土车运输重点道路实施夜间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撒落渣土;加大渣土车运输的检查,建立夜间渣土运输车管控机制,加大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场地管控,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

  2.加大淘汰建成区老旧燃煤锅炉力度,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燃煤销售、使用、监管有效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使用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

  3.加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冶炼、制浆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周报制度,对超标排污企业,及时依法查处、限期改正。加快实施糖厂锅炉烟气治理,2016/2017榨季前,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二、责任单位

  崇左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 20161228日,我市制定印发了《崇左市2016-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空气污染防治任务。201716日和74日,我市两次召开了崇左市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及时清扫撒落渣土。201752日,我市实施印发了《2017年崇左市渣土车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方案》,加大渣土车运输的检查处罚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场地管控,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20161-9月,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2012年年均值下降10微克/立方米。

  ()我市印发实施了《崇左市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崇左市2015-2016年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补贴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燃煤小锅炉整治,2016年淘汰燃煤小锅炉6台,完成率100%2017年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6台,已完成4台。同时,大力推进燃气等清洁能源,目前,中泰(崇左)产业园正在筹划建设集中供热供气项目,其中,一期第一阶段建设1×18t/h燃气锅炉及配热网工程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准备申请试运行;第二阶段建设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现正对可研编制进行招投标工作。

  ()针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问题,我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制糖、淀粉、酒精等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亮冬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崇左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左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季节性生产企业2016/2017年榨季开榨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行动,对超标排污企业,及时依法查处、限期改正,目前发现问题的11家糖厂已全部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烟气防治设施的改造升级。针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我市安排了专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实施监控,对超标排放的情况实行小时报和日报制度,超标情况及时移交辖区监管人员手中,要求3日内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改正的及时依法查处。

  本次情况公开期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782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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