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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6-10-26 10:5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提高大面积停电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确保抢险救援和复电工作有序开展,保证电网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崇左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崇左市内应对和处理因电力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紧张等引起的减供负荷、用户停电、系统崩溃等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崇左市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规范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崇左市电网、各县(市、区)供电营业区域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消除隐患,有效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 

  2.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通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层分区。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崇左供电局、各县(市、区)供电公司(水利电业公司)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含“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各发电企业应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4.保证重点。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身、电网和重要设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崇左市城区、各县(市、区)的重点地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5.政企联动。大面积停电事件极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在事发当地政府大面积停电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电力供应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资源的协调联动作用,有效开展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及时通过媒体披露相关停复电信息,协助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五)事件分级 

  1.事件分级

  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对电力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并结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事故调查规程》界定的电力安全事件对公司各级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影响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时间长短,原则上对大面积停电事件从高到低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a)特别重大(不定义级别)。

  b)重大(Ⅰ级)。

  c)较大(Ⅱ级)。

  d)一般(Ⅲ级)。

  2.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根据南方电网规格,崇左市电网未能达到此标准。 

  (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崇左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崇左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供电用户停电。 

  (4)一般大面积事件 

  崇左市电网负荷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1.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或总工程师)、崇左供电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供电局(水利电业公司)等电力企业负责人。 

  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日常状态下,市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应急管理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职责如下: 

  (1)落实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协调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接受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4)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 

  (5)决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应急指挥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职责如下: 

  (1)决定大面积停电事件红色、橙色应急预警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解除。 

  (2)授权专项市应急办负责决定黄色、蓝色应急预警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解除,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调配局内的资金、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所需资源保障。 

  (4)指挥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电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与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口岸委、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电网公司和电力企业应急工作,以及相关应急物质的紧急生产和调运。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财政局:及时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6)市商务口岸委: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并会同海关、质检等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医疗机构组织事故伤员抢救、防病治病,以及社会防疫工作。 

  (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大面积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三)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1.电网企业职责 

  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 

  崇左供电局是我市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各县(市、区)供电公司(水利电业公司)调度是其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指挥中心。 

  2.发电企业职责 

  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 

  3.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4.现场指挥机构职责 

  分管各领域主要负责人,掌握现场发生后第一时间第一知情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反馈以及组织抢险。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1.电网运行监测机构为崇左市电网调度机构,监测网络为现有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等技术资源,监测人员为崇左供电局和各县(市、区)供电公司(水利电业公司)的调度员,监测区域为各地供电公司的供电营业区。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二)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电力企业集团,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研判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及时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电力企业集团,由这些单位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并报至国家能源局。

  2.预警行动

  预警通知发布以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需要,决定是否组织召开应急会议。各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民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当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三)信息报告 

  1.信息联系渠道为11011912012295598及其它通信渠道。 

  2.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类型、特征和初步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Ⅰ级响应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崇左供电局及各县(市、区)电网应急机构应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实施紧急限电方案。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在紧急情况下,崇左供电局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批复的《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方案》,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崇左供电局值班员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电力企业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抢修设备。 

  (5)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2级响应 

  (1)在紧急情况下,崇左供电局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批复的《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方案》,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崇左供电局值班员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有关部门应加强煤炭、石油、运输的协调工作,确保电厂的燃料供应。 

  (3)电力企业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抢修设备。 

  (4)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3.Ⅲ级响应 

  (1)崇左供电局应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下达有序用电指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指标; 

  (2)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做好事故抢修准备,做好电煤调运和水库调度工作; 

  (3)电网公司应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积极争取外援电力。 

  (二)事件通报 

  1.建立严格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汇报制度和畅通的信息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新闻媒体,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信息。 

  3.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电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以便电力企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指挥和协调 

  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有关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指挥事故的处理、抢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现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必要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有关电力专业咨询,供现场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四)应急处置 

  1.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网调度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电网和相关发电企业,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2.电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在接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之后,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停、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崇左市城区、各县(市、区)的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各电力用户严格按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电力用户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或损失。 

  火车站、医院、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销售),保障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应。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电力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五)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抢险现场应配备足够的设备,确保抢险人员不发生意外。进入事故现场抢险要按章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六)群众安全防护 

  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重要用户应立即启动应急保安措施和相关救援预案。公共场所必须提供事故照明,并组织指挥群众安全、有序地撤离。 

  2.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应急响应结束 

  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 

  2.停电事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运行恢复正常方式,运行参数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崇左市城区、各县(市、区)的重点地区的供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正常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五、后期处置 

  (一)事件调查 

  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记录和资料。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件的概况、应急处理过程、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提出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改进应急处理措施,并对应急预案在突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价,对应急预案暴露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二)改进措施 

  1.电力企业应组织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3.有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关于电力安全重大问题的汇报,组织研究电力安全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建立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联通的通信网络。 

  2.各应急机构均应设立值班电话,要确保一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 

  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技术保障 

  1.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电力企业应制定保厂(站)用电措施,落实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3.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需要。 

  2.电力企业应制定保厂(站)用电措施,落实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3.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特别重要的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4.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能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是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电力企业的抢修班是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 

  2.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及其他抢险救援队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理或抢险。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宣传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公民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知识、意识和自救技能。 

  (二)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提高其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对群众性志愿队伍要进行必要的电力知识普及和防灾自救知识培训。 

  (三)演习 

  市级和县(市、区)级的应急演习每三年组织一次。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八、信息发布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级停电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其他级别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根据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报市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预案涉及的部门领导和预案编写组成员等组成。 

  (二)奖励与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应急救援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拒绝参与抢险救援、延误抢险救援时机、抢险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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