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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7〕34号:关于印发江州区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2 14: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江州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州区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1114

   

  江州区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769号)要求,为有序做好江州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以下简称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进一步完善江州区林权登记,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管理,完成崇左市人民政府部署的查缺补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延续,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根据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验收成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乡镇(街道)、逐村、逐组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登记发证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检查摸底,查清林权证应发未发的数量及主要原因、缺漏差错的主要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制订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并逐年组织实施,做到存在缺漏的补充到位、出现错误的纠正到位、该发放的林权证发放到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江州区集体林地面积161.5万亩,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验收时江州区确权发证面积152.3万亩(查缺补漏总任务)。本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不再强调林权证发放均山到户率,而是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江州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面积达到131.8万亩以上,发证率提高到85%以上。同时,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自查,对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遗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对界线不清、面积不准等差错进行全面纠正,使发放的林权证达到程序规范、权属明晰、界线清楚、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图文表一致的要求。对已发放的林权证,要加强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启用新版自治区林权档案信息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工作,逐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二)年度任务安排

  20178月至12月:完成工作方案制定,组建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队伍,开始启用自治区新版林权档案信息联网管理系统,江州区年度查缺补漏任务1.5万亩,对位于江州区太平街道的1个组进行查缺补漏工作。约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1%

  2018年:完成江州区新和镇和左州镇2个乡镇19个村98个组共23.825952万亩,约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15.6%;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25.325952万亩,累计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16.6%

  2019年:完成太平街道、江南街道、石景林街道、新和镇、左州镇、罗白乡、板利乡等7个乡镇(街道)31个村186个组共40.657615万亩,约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26.7%;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65.983567万亩,累计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43.3%

  2020年:完成驮卢镇、江州镇2个乡镇29个村205个组共39.289961万亩,约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26%;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105.273528万亩,累计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69.1%

  2021年:完成那隆镇、濑湍镇2个乡镇26个村153个组共26.624712万亩,约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17.5%;累计查缺补漏面积达到131.89824万亩,累计占江州区查缺补漏总任务的86.6%

  三、工作原则

  (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在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村组群众的意见,村组集体林地的确权发证,必须通过召开村组代表会议,形成村组集体林权改革方案,并经2/3以上的村民代表或村民签字认可。

  (二)多方参与合力推进原则。此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州区财政、林业、国土、农业、绩效、档案等多个部门,因此各方要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在做好本职责内相关工作的同时,还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原则。为促进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顺利开展,在提高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进度的同时,要确保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实效,不能因追求进度而忽视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质量,更不能纠正了旧错误,又出现新的错误和问题。因此,要强化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质量。

  (四)公开、公正登记原则。本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林地林权登记发证机关应当最大限度地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避免失职渎职,造成差错,损害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机构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夯实江州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提高林权证发放到户率和发证质量,促进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成立江州区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耀雷 江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冯江华 江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新国 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程巧芬 江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兆安 江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610办主任

          黄耀辉 江州区编制办主任

          赵细宏 江州区档案局局长

          许成伟 江州区绩效办主任

          何  敏 江州区民政局局长

          陈振成 江州区司法局局长

          朱剑波 江州区财政局局长

          李方林 江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农振益 江州区农业局局长

          罗  志 江州区林业局局长

          黄超华 江州区调处办主任

          谢立营 市公安局江州分局副局长

          邓  觉 新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日威 江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建宽 罗白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泳 板利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华亮 濑湍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翔 驮卢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农江伟 左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志林 那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相朝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蒙东红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欢 石景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江州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江州区林业局副局长施忠昊同志担任。

  五、重点工作

  (一)摸清林权证发放情况。摸清江州区辖区内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实际情况,将分散在江州区林业局、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林业站、村委和村民小组中未发放到户的林权证进行造册登记。摸清楚哪些林权证已发放到户,哪些林权证未发放到户,找出已发放到户的林权证的原始发放记录,以及未发放到户的林权证,并列成表格清单,为下一步将林权证发放到户做好准备。

  (二)做好林权证发放工作。严格林权证发放程序,对发放的林权证要一一做好记录。组织人员将未发放到户的林权证发放到位,或统一指定林权证发证地点通知农户领取,领取时农户户主(一般为林权证上林权权利人)或代表签字按指印,签领人要提供身份证明,代领人要提供户主身份证明和委托书。非户主本人签收的需电话通知户主,并做好电话通知记录和现场拍照。对江州区林改主体改革时因追求均山率而进行图上均山的石山公益林的林权证,因划分面积过小,无法实地指认边界的,可暂不予以发证。在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期间,经村组代表会议2/3以上的村民代表决议决定发放到户或撤销,并形成村组代表会议决议材料,按村组代表会议决议要求办理。如决议撤销的,可重新发证到集体,以均股均利的形式确权到户。

  (三)排查林权证缺错漏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林权证存在的缺、错、漏问题,并一一进行纠错。一是群众自查自核报告。农户收到政府发放的林权证后,主动到农户自家林地进行核对边界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是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核对。对明显存在缺错漏问题的林权证,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一一记录;三是接受社会群众反映。对外公布林权证缺错漏问题报告电话、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接受社会人士对发放林权证存在问题的报告和反馈。对各种途径排查发现并报告存在的林权证缺错漏问题按村组、村、乡镇(街道)逐级进行汇总。

  (四)开展缺错漏纠错工作。对排查发现存在的林权证缺错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纠错。一是纠正发证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确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已发证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启动纠错程序,开展纠错工作,特别是对已完成勘界确权程序但存放在乡镇(街道)、江州区有关部门的林权证,要全面审查核实,审核无误的要及时发放到林权权益人手中,审核有问题的要按有关政策进行纠正。二是纠正界线不清晰问题。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航拍成果和2016 年度新版林地一张图,对需要重新核发的林权证补充 1∶2000 权属界线图,同时要求相邻农户对四至界限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重点纠正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使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勾图造成的界线不清晰问题。对四至界限有争议的,要按程序依法确权后再进行勘界勾图。三是纠正面积不准确问题。对已核发的林权证面积有异议的,要按 1∶2000 权属界线图重新核准面积。四是纠正档案不齐全问题。对照有关要求,检查林权档案整理归档,重点核对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图表册是否一致等,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五是纠正预均山问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已经整体长期流转并在主体改革时采取预均山方式保留下来的商品林地,可根据群众意愿发放林权证,以解决林权划分零碎、经营管护难等问题。六是纠正存在的其他问题。对不适合由农户进行分散经营的公益林地,在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各成员利益的前提下,发证到村组集体;对村集体经济薄弱且未将林权证发放到户的村组,可根据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相关政策精神,留出部分林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对群众不同意分到户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可采取联户承包、确权不确地的方式,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五)做好纠错后发证工作。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完成后新增需要确认的林权,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发证。需要依法开展权籍调查的,应由权利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林业部门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档案及证明材料。

  六、实施阶段

  按照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江州区林权证发放率提高到85%以上的要求,主要工作阶段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78月至12月)。主要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江州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逐步排查林权证发放存在的缺错漏问题。根据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经验,组成由乡镇(街道)牵头,江州区林业部门为技术指导,财政、国土、农业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队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乡镇(街道)、逐村、逐组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登记发证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检查摸底,查清林权证应发、未发的数量及原因、缺漏错的主要类型。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将查缺补漏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各年度,具体到乡镇(街道)、村和村组。四是各乡镇(街道)、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相互协调合作,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国土部门做好查缺补漏纠错后新证的信息输入、打印所需设备和系统的准备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查缺补漏资金筹备工作;林业部门做好林权证缺错漏调查核实的技术准备,并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林权登记工作,农业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确权与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相互衔接工作等。

  (二)推进工作阶段20181月至202112月)。按照工作方案中每年度的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任务要求,开展每年度的查缺补漏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年度任务乡镇(街道)、村及村组所发林权证的缺错漏排查工作,收集年度任务乡镇(街道)、村及村组林权证存在的缺错漏问题;二是针对存在的缺错漏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和纠错工作;三是对群众愿意重新制定林改方案的村组,按照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的程序要求,引导和组织村组召开村组代表会议,形成规范的新村组林改方案,再按照新的村组林改方案,开展确权发证工作;四是做好档案移交、保存和管理工作。江州区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要相互协作,负责做好此次查缺补漏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林业部门要将2011年林改主体改革时的林权档案材料移交国土部门,同时做好此次查缺补漏纠错材料与2011年林改时的林权档案的衔接工作,避免前后材料相互脱节;五是做好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查缺补漏工作报表。

  (三)绩效督查阶段。江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江州区林业、国土等有关单位组成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督查组,结合年度绩效考评要求每年度对各乡镇(街道)进行2次以上的督查,主要督查各乡镇(街道)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开展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评分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成立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组织江州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江州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维稳办和市公安局江州分局负责维稳工作;编制办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机构设立等工作;档案局负责查缺补漏工作中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绩效办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以及江州区查缺补漏年度安排,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查缺补漏工作任务;民政局负责提供江州区以及各乡镇(街道)行政界线图和各村屯名称清单;司法局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乡镇级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的保障;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不动产统一登记人员参与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工作所需航拍卫片等资料,并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强业务指导;调处办负责林地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促进林权证发放到户率的进一步提高;农业局会同国土资源局与林业局协调,妥善处理林地与耕地、园地重叠问题,统筹推进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避免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叠、错漏;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安排熟悉林改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的人员,承担各自辖区的查缺补漏纠错工作。

  (二)配齐硬件软件。根据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具体要求,配备足够的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和安装林权证打印发证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制定查缺补漏各阶段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要求,准备好查缺补漏工作需要的各种图纸、表格和工具。

  (三)加强工作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林权证的发证、收集问题、调查核实、纠正发证等查缺补漏工作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相应工作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召开的各种查缺补漏工作培训等会议,使江州区本级以及乡镇(街道)、村、组查缺补漏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和熟练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开展。

  (四)强化经费保障。根据江州区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结合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计划,按照本级安排为主、上级适当补助的原则,将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或从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和植被恢复费收入中安排部分经费;向上级申请按计划逐年给予适当补助,并将经费安排到各有关部门。

  (五)做好上报统计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促进查缺补漏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做好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统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每月初的 3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辖区内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江州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崇左市林业局和国土资源局。

   

  附件:江州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任务统计表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抄送:江州区委各部门,江州区人民武装部,武警江州区中队,各人民团体。

  江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江州区政协办公室,江州区人民法院,江州区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江州区工商联。

  自治区、崇左市驻江州区各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4印发



江州区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任务统计表.xlsx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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