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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7-07 09:39                

《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优惠政策》解读

  一、《优惠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国内创新创业环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形成了资源的高度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孵化器资源分析、服务能力、整体实力较强,形成了一个创新创业环境的良性生态圈。就广西而言,区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4个,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7个,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梧州、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来宾等10个市已有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城港已提交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材料,仅崇左、贵港、河池还没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内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个、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8个、大学科技园3个,崇左市还没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只有还在培育的1个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01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拟在中泰产业园内规划建设崇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崇左高新区”),并于20186年申请设立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战略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设立自治区高新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型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即申请设立自治区级高新区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在崇左高新区内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并申报成为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以上。我市工业基础薄弱,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基础条件较差,因此,为了加快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我市出台了《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优惠政策》,对入驻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政策优惠。

  二、《优惠政策》主要亮点

  《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大、内容全面、亮点突出。如规定:在该服务中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潜质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有持续研发能力的在孵企业,正式运营半年考核合格后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家。设立“科技创新贡献奖”,对入孵企业在国家、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或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入驻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租用场地享受“3年免费,2年减半”的优惠政策,水电费用自理;按服务在孵企业的贡献大小,扶持资金5-10万元/家。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家;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崇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60万元/家。

  《优惠政策》还包括:入孵企业均享有崇左市相关财政补贴以及免交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入孵企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可享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知识产权、人才引进、项目申报等方面优惠政策。入孵企业还可享有投融资、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如服务中心设立投融资担保基金、创立投资基金和政府种子基金,支持企业创业;服务中心联合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等,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代理、人事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成果认定等。

  三、《优惠政策》预期效果

  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扶持资金助推该孵化器建设发展,扶持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广西区内尚属首例。

  《优惠政策》的出台必将吸引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立健全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助推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确保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成功。

  《优惠政策》的出台,也会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我市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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