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名称:广西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路北一里1号科研业务楼第七层、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谢智泉
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15577116553
广西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收到贵公司送达的关于警用业务系统采购项目(编号:YLCZG20141037-S)对C分标中标结果的质疑函原件。
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9时正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评委对质疑内容进行了复议评审并出意见。现结合专家评委的评审意见,对贵公司的质疑内容进行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C分标第3项“多屏处理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1、多屏处理器与显示单元、投影机芯、显示墙应用管理软件控制平台为同一品牌,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扩容、安装与维护”要求的问题的回复:
经评标委员会认真核查认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投多屏处理器、显示单元、投影机芯、显示墙应用管理软件控制平台均为巨洋神州公司自主研发、生产,所采用品牌为“VATION巨洋”,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C分标的第3项货物“多屏处理器”第1点的技术要求。因此,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C分标第3项“多屏处理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18、质量要求:CCC、ROHS、多屏处理器MTBF报告,要求提供与投影机芯、显示单元统一品牌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品牌公章”要求的问题的回复:
经评标委员会认真核查认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均已提供CCC、ROHS、多屏处理器MTBF报告;以及多屏处理器与投影机芯、显示单元统一品牌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品牌公章)等相关文件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C分标的第3项货物“多屏处理器”第18点的技术要求。因此,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贵公司所提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事实,我公司对质疑内容不予认可。且整个评标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中标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也为最低,因此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作驳回处理。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如对我公司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