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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兴翡丽湾2#楼“5.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1-22 00:00          发布机构:崇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5日上午约7时许,我县榕兴翡丽湾小区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组成部门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龙州镇政府,并依法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姚杰副县长担任。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兴翡丽湾商住小区1#、2#楼及地下室工程位于龙州县龙州镇红星路9号,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1256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1+1层,工程造价3286万元。建设单位为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编号A1014045098160-6/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JZ安许证字[2004]000264(6--1),法人代表龙海盛,项目经理庞小虎。监理单位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编号:E145002116-8/1,项目总监韦桂铭。工程项目相关证照齐全。该工程于2014年4月开工,2015年9月22日因项目建设方资金短缺停工,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到龙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了停工手续。2016年5月初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且没有到县住建局办理相关报建报监手续,擅自聘请无资质的工头张河祥带领民工进场进行违法施工。

  二、事故经过

  2016年5月15日早上,张河祥的抹灰组成员黄天志夫妇和黄天家夫妇分别在2#楼7层和8层楼工地抹灰内墙,约7时许, 7楼的民工需要砂浆,楼下民工杨仕海便操作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将砂浆运送到第7层,当吊篮停好后,在7层楼的民工彭小燕就走进吊篮取砂浆。由于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制动装置闸皮松动导致吊篮滑动,造成吊篮与卸料平台之间有30至40厘米的高差及缝隙,在彭小燕接收砂浆过程中,不慎从该缝隙坠落到1楼升降机井地面。杨仕海看见后立即跑过去和其他民工将井字架物料提升机防护门搬开,将伤者彭小燕抬出来等候120救护车到现场抢救。约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当时同做工的民工一起将伤者彭小燕送到龙州县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一)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主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经与死者家属协商,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各项赔偿款共计68万元。彭小燕在事故之后第2天按照当地习俗已送回马山县老家埋葬。至今,家属思想稳定,未出现过上访等情况。

  (二)人员伤亡情况:死者,彭小燕。性别,女。年龄27岁,汉族,家庭住址广西马山县林圩镇片圩村那旺屯40号,身份证号码:452127198911023084。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2#楼井字架物料提升机没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导致在井字架物料提升机使用过程中,由于制动装置闸皮松动引起吊篮滑动,造成吊篮与卸料平台之间有30至40厘米的高差及缝隙,致使彭小燕在接收砂浆过程中失稳坠落,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方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工期间未经施工方同意,擅自请无资质的小工头张河祥进入2#楼进行内墙抹灰作业,且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榕兴翡丽湾2#楼“5.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一般事故。

  五、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一)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方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工期间未经施工方同意,擅自请无资质的小工头张河祥进入2#楼进行内墙抹灰作业,且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此起事故的发生。这些事实充分说明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直接责任。建议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赵大明,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龙州榕兴翡丽湾项目的现场管理,但其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程组织施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张河祥,无资质建筑小工头,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按照有关建筑安全规程组织施工作业,其本人是这起事故施工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存在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县住建局对其施工队进行停工整顿。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雇请无建筑施工资质的施工队进驻榕兴翡丽湾商住小区工地施工。同时要与施工方加强对新进场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杜绝工人违章作业行为,严禁施工人员家属及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二)龙州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立即对全县在建施工工地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从“5·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对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5.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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