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14 00:00         发布机构: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目前,由崇左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安琪职工住宅小区”仍有少量房源待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售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C}房源情况
小区位于崇左市佛子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西南角;户型:二房二厅;住房建筑面积:83-92㎡。具体详见附件(小区平面图及户型图)。
二、销售对象
(一)在崇左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企业职工。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2.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档案查询证明。
3.所在单位或人社局出具的企业职工证明(如缴交“三金”凭据、人社局存档的职工花名册等)。
(二)非崇左市城区户籍且在崇左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2.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档案查询证明。
3.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崇左市城区中低收入无房户居民家庭(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015年度崇左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51590元]以下的家庭)。
家庭收入指全体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以及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子女。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2.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档案查询证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2016年上半年家庭收入证明。
三、销售价格
小区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2400元/㎡。
四、房屋产权登记与交易
限价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转让时,按届时市场评估值与购房时限价房价格的差价计算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的70%归个人所得,30%归政府所有。
五、申请地点
崇左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改办窗口。
详情可咨询:廖俊青 联系电话18907818091
特此公告!
附件:小区平面图;户型图
崇左房改办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