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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召开江州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听证会公告(二)

发布日期: 2015-05-15 00:00          发布机构:崇左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 ,我局定于 2015 年 5月 28日 在崇左天湖大酒店召开“江州区城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 : 2015 年5 月28 日上午 9 : 00
  地点: 崇左市友谊大道崇左天湖大酒店 10楼会议室
  二、江州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 相关调研工作,同时参照 周边已实行收费的地级市现行的标准, 结合成本测算结果并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民接受能力等的实际情况, 拟 定出我市城区道路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如下:
  (一)小型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起步价 1小时内收费
  每小时
  加价额
  每日 收费时 段
  小型汽车停车收费
  3 元(其中不超过半小时收费 2元)
  1 元
  7 : 30— 21: 30
  注: 1.不足 1小时按 1小时计算。
  2. 大型汽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 小型汽车为客车 20座以下,大型汽车为客车 20座以上(含 20座)。
  4. 其它类型车辆占用停车位的,按所占用的停车位类型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
  5. 学校附近要设置临时停车点,在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免费停放(具体范围、时段由江州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另行规定公布);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通信、供电、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停放于出租车泊位内的出租车均免费停放。
  (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每日收费时段
  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费
  1 元 /辆 .次
  7 : 30— 21: 30
  自行车停车费
  0.5 元 /辆 .次
  7 : 30— 21: 30
  注: 1.其它类型车辆占用停车位的,按所占用的停车位类型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
  2. 学校附近要设置临时停车点,在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免费停放(具体范围、时段由江州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另行规定公布);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通信、供电、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停放于出租车泊位内的出租车均免费停放。
  (三)第一批试行城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区域范围 :
  江州区江南路(中渡立交桥至交通局)人行道停车泊位及行车道停车泊位;新民路(红绿灯路口至建设路路口)人行道停车泊位及行车道停车泊位;建设路(党校至丽江小区)人行道停车泊位及行车道停车泊位;太平路(二桥桥头至太平街道办事处)人行道停车泊位及行车道停车泊位;沿山路(烈士陵园至友谊大道立交桥)人行道停车泊位及行车道停车泊位。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三 、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 消费者:蓝辉华、农红阳、刘建礼、梁能立、程永宁、邓海平、黄日红、彭乃军、农彩荣、吴德亮
  2. 经营者:赵礼强(广西众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 专家学者:王志远(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韦爱忠(市人大代表)、潘志远(市政协委员)
  5. 江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梁亦欣(江州区人大代表)、农日成(江州区政协委员)
  6. 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许玉强(市交警支队)、王日明(市住建委)、罗培新(市交通局)、施忠胄(市法制办)、林 东(江州区政府)、何贵光(江州区财政局)、黄照先(江州区市政局)
  四、听证人:
  李创成(崇左市物价局副局长)
  韦亚平(崇左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黄文勇(江州区物价局局长)
  五、为方便社会各界参与,本次听证会《江州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听证方案》即日起在崇左市物价局价网站(网址 www.gxczwj.com)上登载 , 同时设立邮箱 czwj998@163.com,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崇左市物价局
  2015 年 5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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