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0-28 09:43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17号)精神,崇左市物价局拟于2016年12月召开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利益方、政府部门等方面人员组成,共20人。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相关利益方1名,专家学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参加人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产生办法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期满如自愿报名人员不足,将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1名,由广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推荐。
3.相关利益方1名,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推荐产生。
4.市人大代表1名,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人大办公室推荐产生。
5.市政协委员1名,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 专家学者1名,由市物价局聘请。
7.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5名,分别由市物价局委托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推荐1名产生。
三、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1.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名额3名。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2.新闻媒体。新闻媒体由市物价局邀请参加。
四、报名方法、时间及联系方式
1.从崇左市物价局网站下载《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传真到崇左市物价局价格协调管理科。
2.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崇左市物价局价格协调管理科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9日-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黄祥叶,联系电话:0771-7968612(兼传真),邮箱:zhk7968612@163.com。
报名地址:崇左市新城路1号行政中心政协区124室。
特此公告。
附件1: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2: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崇左市物价局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
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或职业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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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崇左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或职业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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