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29 09:03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市本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2016年第三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市本级各平价商店:
为强化对崇左市本级平价商店的管理,根据《崇左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管理办法》(崇价调〔2016〕1号)及《崇左市物价局 崇左市财政局关于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方案》(崇价综〔2014〕16号)精神,2016年10月17日至18日,崇左市物价局会同崇左市财政局、崇左市审计局组成考核组对崇左市本级5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201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季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三季度经营情况
崇左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崇左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新西洋商业有限公司崇左新西洋超市、北京华联超市崇左东成店、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2016年第三季度能够按照《崇左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幅度进行降价销售(平价蔬菜按市场平均价格降15%,平价粮油、猪肉、鸡蛋降5%)。7月至9月份,5家平价商店实现平价商品总销售额3055879.94元,按市场平均价降价销售总的让利金额为357337.86元,总的让利率为11.69%,超过规定的总的最高奖励标准(108000元/季度)249337.86元。其中:新西洋超市让利金额为111371.20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27000元/季度)84371.20元;百家惠超市让利金额为154984.89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27000元/季度)127984.89元;北京华联超市东成店让利金额为46591.82元, 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27000元/季度)19591.82元;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让利金额为34734.50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18000元/季度)16734.50元;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让利金额为96655.45元,超过规定的奖励标准(9000元/季度)655.45元,5家平价商店的让利金额均超过《崇左市物价局 崇左市财政局关于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方案》关于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奖励平价商店的标准。
二、存在问题
2016年二季度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经过第三季度的加强监督管理,第三季度各平价商店的经营管理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平价商品销售工作基本走上正轨。但个别平价商店在信息报送及平价商品的品质质量上还不达标,仍有待提高。同时,平价商店总体在宣传力度、树立和发挥品牌效益及与种养殖基地的产销对接方面还存在不足,平价商店的各项管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提高。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组认为,崇左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平价商店的日常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提高。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指标分值打分,新西洋超市平价专营区三季度经营考核得分9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百家惠超市平价专营区三季度考核得分85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北京华联超市东成店平价专营区三季度经营考核得分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三季度考核得分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四季度考核得分9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崇左市物价局
2016年11月28日
抄报:市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口岸委、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崇左调查队,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崇左市物价局价格协调管理科 2016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