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08 08:05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销售价格调控体系,构建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确保“保供稳价惠民”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崇左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崇左市本级第三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价商店建设数量:
崇左市拟开展市本级第三批平价商店建设的数量为1个,建设范围为城南新区。
二、经营者开办平价商店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三)愿意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稳价惠民义务;
(四)经营的平价商品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以蔬菜、粮食、食用油、肉禽蛋等副食品为主营项目;
(五)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销售的平价肉禽蛋、粮油价格应保持低于区域内农贸市场同类同等级农副产品平均价格5%以上,平价蔬菜价格低于15%以上(以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的幅度;
(六)与蔬菜生产(养殖)基地、加工企业或流通经营者实现产销对接,并签有产销对接合同的优先考虑。
三、扶持条件:
(一)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取得资质认定和签定协议的,可给予一次性的宣传、装潢、软硬件配置等开办建设资金补贴;
(二)实行考核奖励政策,对平价商店履行价格承诺、承担社会责任等各项日常经营行为进行考核合格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四、经营者申请开办平价商店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市行政中心政协办公区122室,0771—7968568
崇左市物价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