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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政办发(2017)96号:关于印发崇左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2 10: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9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崇左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工作目标,以破解当前我市“放管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的动能和活力。

  二、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市工商局牵头,市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积极配合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工商登记同城化,在广西北部湾区域推行统一登记审查标准。积极争取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照与营业执照相分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加强对涉及“证照分离”崇左市地方性法规、崇左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市工商局、法制办、编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完善崇左市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同步健全和完善崇左市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权责清单工作成果运用,开展结合权责清单工作改版完善崇左市政府“三定”规定试点工作。(市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法制办、政管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全面开展全市各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5.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自由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时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市商务口岸委、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12月底前完成)

  6.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提供更大空间;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继续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探索制定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包容审慎措施。(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7.坚持依法治税,完善涉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涉税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减少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性收税。制定《转变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实施方案》,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开展“放管服”改革涉税行政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及时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防止任意稽查。建立以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为主线,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前提,由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等主要环节构成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推进便利化办税制度改革,积极构建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8.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工作,密切关注行业税负变化,辅导纳税人用好用足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提高税种规范化管理水平,尽快完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管理工作规程,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巩固和健全存量房评估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了解、用好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予以加计扣除,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9.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崇左市有关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将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10.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对收费标准较高、企业反映较多的收费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引导收费单位规范自身行为,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11.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政府定价范围中不合理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1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市民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任务)

  13.在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布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14.加大对各类乱收费行为的审计力度和督查力度,重点检查中央和崇左市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是否利用政府影响力违规收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为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利用部门或单位权力违规向企业收费等问题。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市审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持续推进)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5.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守信践诺机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政府承诺不明、政府承诺不按计划兑现、因法定或重大事项调整政府承诺或行政行为前后矛盾、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或长期拖欠工程款、政府出台利企便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入手,开展清理政府承诺失信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清、自改、政府督查和社会举报等一些综合措施,推动政府诚信施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6.推进我市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市教育局牵头,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2017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17.崇左市直属高校(含附属医院)、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自筹资金(不纳入预算内管理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方式由审批制调整为属地备案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12月底前完成)

  18出台《崇左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我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开放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切实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牵头,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19.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继续落实好2014年崇左市出台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策,鼓励社会办医。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前提,进一步降低设置门槛,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持续推进)

  20.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努力实现体育社团从依赖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向依法照章办事、自主谋求发展转变,从政府全能管理向管办分离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增强体育项目发展活力和后劲。(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1.贯彻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取消对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要求。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开展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扩大文化市场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引进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企业相互促进、开放多元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具有较强创意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推进制播分离改革,培育发展节目制作经营主体,允许非公有资本按照国家规定投资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投资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支持民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入数字出版领域。鼓励和培育文化创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渠道上市。鼓励文化企业建设运营文化消费场所,推进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2.研究建立技能人才需求调查和发布机制,引导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对接市场需求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培训模式,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组建职业培训联盟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3.继续清理规范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效果定期评估机制。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并公布我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市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结合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实施及统一备案平台使用情况。完善我市环保审批信息系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规范使用广西环保审批信息系统,实时报送审批信息,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制定《崇左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成钢铁、水泥、制糖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5.停征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收费,对获证机构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能力验证等,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市质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6.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先行先试政策,推广复制“广西CEPA绿色通道”经验,开通“1+14绿色通道便利港澳资企业进驻崇左,提升我市对港澳资企业进入的便利化和综合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口岸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27.借鉴江苏等地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做法,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以开办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和不动产交易登记为重点,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审批“比一比”活动,每月向社会公开排名,倒逼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化改革。(市政管办、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2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并积极探索实施第三方机构监管模式;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9.出台《崇左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探索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建立政府部门“随机联查”制度,切实减轻分头检查对企业造成的负担。大力推进行政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增强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市本级与各县(市、区)要于20171231日前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并按要求实施抽查。(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出台方案)

  30.推进市场监管、文化、环保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 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充实一线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不够等问题。探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成果,加大整合力度,探索将文化、旅游、科技领域职能资源等一并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共同推进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市县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和创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市编办、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按各领域综合执法相关文件要求推进)

  31.推动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在不断完善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基础上,加大对乡镇站所力量和执法机构的整合力度,逐步推进“多所合一”,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并用好乡镇权责清单,指导市县抓紧研究制定乡镇“四所合一”机构“三定”规定和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依法赋权明确乡镇执法主体资格,规范乡镇执法行为。(市编办、环境保护局、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2.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3.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以分类监管为目的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经营者受益,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制定崇左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的实施方案,加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公开、应用,提升动态监管、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和信用管理的效能。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公布失信的单位和企业。推进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申诉机制、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监督和协查制度、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健全投诉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4.开展规范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无谓证(以下统“扰民证明),对各种证明和手续取消的要取消、能合并的要合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实现“减证便民。坚持“谁设定、谁清理”原则,按照“六个凡是(凡 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取消的,各级各部门一律对应取消)要求,对“扰民”证明进行自查、自清、自纠、自改。对必要的证明,要建立规范、统一的目录清单,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扰民”证明,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打造权力瘦身 “紧身衣大刀阔斧砍掉各“扰民证明为群众办事生活 增便利(市政管办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12月底前完成)

  35.在365滚球网开设“我给政务服务提个醒”栏目,动员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审批周期长、前置中介多、盖章环节多、审批收费多、办理材料多等“一长四多”问题给政府部门提个醒,接受社会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长四多”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行立改,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倒逼政府部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市政管办、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配合,201712月底前完成)

  36.开展“政务公开谁最给力”活动。在全市所有行政机关 中推行将“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融入办文办事办会程序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并强化行政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从制度上遏制行政机关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势头。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注重公开实效,把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作为重要衡量指标。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谁最给力”栏目,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谁最给力”排名情况,倒逼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五公开”,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为发展增力。(市政管办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37.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定出台《崇左市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修订崇左市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多评合一、联合评审、联合测试、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新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积极引进国内外资质等级、执业水平、资信度高且本地紧缺的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明确中介服务的服务规范,细化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承诺,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高效便捷中介服务。(市政管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8.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按当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的 20%左右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电力用户准入门槛,供电电压等级 35千伏及以上的,不受用电量限制,均可按自愿原则全电量参与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区域电网,进一步扩大区域电网范围。推动大电网与区域电网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落实关于改进企业减产停产期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政策,对新投产大工业用户,在达产前基本电费按实际运行容量收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9.提升“双创”公共服务水平。鼓励与引导社会参与新型 项目众筹试点工作,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载体的发展,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的创业孵化平台。稳步推进广西科技文献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0.进一步提高注册便利化水平。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实现网上登记注册。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市工商局牵头,市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构建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文化建设的新平台、新阵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实体书店和图书馆合作开展借阅、购买、馆藏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工作。推动农村电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室外放映向室内放映转变。(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持续推进)

  42.推进我市“网上政府”建设,全力配合自治区建设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全力配合自治区建设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市政管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全面摸清政务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情况,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清理,实现全市各地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率先实现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的共享,为“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提供数据服务,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市政府办、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办>牵头,市编办、政管办、网信办、财政局、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2月底前出台相关方案并按国家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 第三方评估、群众监督等途径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四)加强探索创新。要尊重并发挥地方的首创精神,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和支持,对遇到的难题要积极帮助解决,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在更大方面加以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宣传和解读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靠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于2017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崇左军分区,武警驻崇左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8日印发

主办: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

承办:广西崇左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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