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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4                

  

  崇左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崇左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崇左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自治区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履行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各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对工人文化宫和各级工会兴办的企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左市总工会属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保障部、组宣部、经审办等五个(部)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由崇左市总工会一个单位构成。单位编制人数11人,其中参照公务法管理编制7人,行政事业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不含不占编制的高配主席),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7人,行政事业编制1,工勤人员编制2,不属财政供养。

  离退休人员10人,全部由财政供养。

  第二部分:崇左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格作为附件直接公开,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2.53万元,同比减少149.21万元,同比下降86.8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3万元,同比减少149.21万元,同比下降86.88%。其中:经费拨款 22.53万元,同比减少149.21万元,同比下降86.88%;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长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同比增长0 %

  2017年收入预算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中的退休费不再编入部门预算。2016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预算57.44万元,其中47.14万元为退休费,2016年末退休人员已按照规定全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退休费从201611月份起改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故2017年退休人员(9人)的退休费不编入部门预算,只编制离休人员(1人)离休费及医疗补助费11.08万元,从而导致该项预算同比下降80.71%

  二是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没有提前下达指标。2016年我会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收入预算103.48万元,是201511月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我会的困难职工帮扶和劳模专项经费,我会按通知要求编入2016年部门预算,然而,截止目前自治区财政厅还未下达相应指标,无法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只编制本级配套的经费5万元,因此预算下降95.1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2.53万元,同比减少149.21万元,下降86.8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49%,同比减少45.73万元,下降75.89%;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1%,同比下降103.48万元,下降92.82%。支出预算下降原因与收入预算下降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1%;同比减少103.48万元,下降92.82%(下降原因为之前提到的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没有提前下达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18%,同比减少47.14万元,下降80.71%(下降原因为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再编入部门预算);医疗卫生支出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1%,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21.89%,增长原因为:我会退休人员共9人,全部由财政供养,2016年的退休费约为48万元,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将近5.5万元,而当年的预算指标仅为2.8万元,随着工资体制不断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不断增加,基本医疗缴费也随之增加,因此本年度要适当增加预算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49%,同比减少45.73万元,下降75.8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45.73万元,下降75.8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1%,同比减少103.48万元,下降92.82%,其中困难职工帮扶经费5万元,厂务公开经费3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3 万元, 项目支出 8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1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生活补贴。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5,占支出总预算15.31%,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占支出总预算35.51%。其中:

  困难职工帮扶经费预算5万元,我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工办发〔201555号)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帮扶。2016年自治区财政下拨我市困难职工帮扶经费71.7万元,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167号)有关要求“各地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依据上级财政下拨的帮扶资金额度,按照不低于11配套的原则拨付相应的帮扶资金,推动将工会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各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我会本级配套的困难职工帮扶经费预算5万元,拟用于对25名经过我会确认的困难职工或农民工进行送温暖慰问,每人2000元。

  厂务公开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精神,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共有2727家企事业单位(不含微小私营),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的有2548家,建制率为93.4%。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较高,但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有745家,实行厂务公开566 家,推行面只有75.9%2016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6]20号),要求各级工会对非公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足够重视,加大力度提升厂务公开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为提高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意识,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17年我会拟举办一期重点针对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培训班,培训人数75人,会期1天,按照400/人﹒天的培训费标准,共使用经费3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 0 万元,减少  0万元,同比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由于我会是自收自支性质的单位,“三公”经费由我会自筹,故不编列“三公”经费预算,但其支出按照市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接受市纪委、市审计局、市总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等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会属自收自支的党群机关,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量为0万元,公务用车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大型设备0台。

  (四)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名称为困难职工帮扶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2.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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