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0-26 17:13                
一、《规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益,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适应我市市情、人口政策和具有崇左市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区域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崇左市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建设“健康崇左”,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政策法规规定。
一是符合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二是规划内容符合国家总体原则。
(二)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015-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将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城镇化全面加速、生育政策调整、疾病谱和死亡谱发生新变化等新挑战。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市委市政府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谋划和部署。
(三)符合深化医改要求。
一是符合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要求。二是符合鼓励引导社会办医的要求。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
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五)坚持应急与谋远结合发展。
既要立足当前,关注卫生计生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关切,缓解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认准正确方向,夯实基础谋全局、谋发展。结合全市卫生计生现状,合理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崇左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建成“健康崇左”为长远目标。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专科医院发展,优先规划设置,加快发展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新建、转型、联办、托管等措施,加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加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多点多级”发展。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建设,鼓励县级综合医院通过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帮扶、托管资源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鼓励以县为单位发展“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资源、统一绩效”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三)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发展老年康复医院、老年保健院、临终关怀医院等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四)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三医”联动,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积极性;推进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初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五)建立健全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建设区域卫生应急救援中心,市、各县(市、区)各设置1 个急救中心(站),以市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完善的急救网络。
(六)精神卫生机构。
依托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置崇左市精神病院。每个县(市)可设置1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亦可挂靠县级综合医院。
(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到2020年,全市设置1-2所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八)医养结合机构。
以市中医壮医医院为龙头,建设医养结合照护机构、中西医康复机构和老年病康复中心。